上海外国语大学
2015年度部门预算
2015年5月
目录
学校简介
二、学校部门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
(一)部门收支总表及情况说明
(二)部门收入总表及情况说明
(三)部门支出总表及情况说明
(四)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情况说明
三、名词解释
学校简介
上海外国语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之一,是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高校,现有虹口、松江两个校区。学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层次齐备,现有38个本科专业,包括25个语言类专业(共22个语种课程)和13个非语言类专业。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下设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;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;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,下设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;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。
近年来,学校办学特色进一步强化,多元并举,特色鲜明,共设有19个教学院(系)和3个直属教学部。在现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(英语语言文学、俄语语言文学、阿拉伯语语言文学[培育])、2个市级重点学科(阿拉伯语语言文学、国际关系)和1个国家级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(西欧语种群:意大利语、葡萄牙语、希腊语、荷兰语)的基础上,又获准设立了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。此外,学校还拥有全亚洲首屈一指的高级翻译学院,获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(AIIC)的全球最高评级,是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中国唯一位列世界15强的专业会议口译办学机构。
学校立足多语种、跨学科综合优势,紧密对接国家与地区战略,积极承担“把世界介绍给中国”和“把中国介绍给世界”的双重使命,在中国语言学界和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。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:中东研究所;1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科研基地: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;3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基地:欧盟研究中心、俄罗斯研究中心、英国研究中心;1个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:G20研究中心;并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建“外国文化政策”研究基地,为上海市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。
学校依托长期教学实践与研究,编写出版对外汉语教材,积极推动全球文化交融。近五年来,每年有约4000名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来我校学习汉语和相关学位课程,规模位居全国前列。学校分别与意大利那不勒斯东方大学、日本大阪产业大学、秘鲁天主教大学、匈牙利塞格德大学、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、摩洛哥卡萨布兰卡哈桑二世大学、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外国语学院合作开设7所孔子学院,遍及亚洲、非洲、欧洲和南美,致力推广中国文化,沟通世界文明。
学校部门预算报表及情况说明
部门收支总表及情况说明
高等学校部门收支总表
单位:万元
我校2015年收支总预算94,717.53万元,比上年部门预算86,233.47万元增加8,484.06万元。其中:
预算收入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,555.41万元,事业收入增加3,193万元,其他收入增加2,810.38万元,上年结转增加925.27万元。
预算支出:教育支出增加5,623.68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,480.38万元,结转下年增加380万元。
部门收入总表及情况说明
高等学校部门收入总表
单位:万元
我校2015年预算收入91,131.35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,694.97万元,占42.46%;事业收入32,242万元,占35.38%;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00万,占0.22%;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,500万元,占3.84%;其他收入16,494.38万元,占18.10%。
部门支出总表及情况说明
高等学校部门支出总表
单位:万元
我校2015年预算支出93,917.53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74,531.69万元,占79.36%;项目支出19,185.84万元,占20.43%;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00万元,占0.21%。
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情况说明
高等学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单位:万元
我校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8,694.97万元,比上年增加1,555.41万元。
1.基本支出
2015年预算数为27,885.31万元,比上年增加644.64万元,增长2.37%。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1,251.69万元,增长7.46%;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607.05万元,降低5.81%。
2.项目支出
2015年预算数为10,809.66万元,比上年增加910.77万元,增长9.20%,主要原因是:2015年硕士生国家助学金1,160.40万元,比上年增加779.70万元;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5,000万元,比上年增加700万元;而2014年中央高校化债奖补专项资金460万元,2015年无此预算;2015年基本科研业务费740万元,比上年减少100万元。
三、名词解释
(一)收入科目
1.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:指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。
2.上级补助收入: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。
3.事业收入:指学校开展教学、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。
4.事业单位经营收入:指学校在教学、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,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。
5.附属单位上缴收入: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。
6.其他收入:指学校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,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、银行存款利息收入、捐赠收入等。
7.上年结转: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,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(二)支出科目
1.教育支出:反映教育行政管理、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、初中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支出。主要为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。
2.科学技术支出: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。主要为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支出。
3.住房保障支出:反映住房方面的支出。主要为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政策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、提取补贴、购房补贴等支出。
4.结转下年: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,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,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。
5.事业单位经营支出:指学校在教学、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,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。
6.基本支出:指学校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,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。
7.项目支出:指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,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。